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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来源:百度 时间:2019-11-08 15:41:54 阅读1070 次
        临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联合申请,国务院批复同意成立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2019年5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由国务院下发实施。


申报经过

        临沧市申报建设示范区工作自2017年3月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申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省政府成立了由董华副省长任组长的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临沧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和推进实施方案,组建了工作班子开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2017年8月,省政府正式致函科技部提出临沧示范区创建申请,阮成发省长、董华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向科技部王志刚部长、徐南平副部长进行专题汇报。科技部社发司分别于2017年9月和2018年7月委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组织专家组到临沧就申报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调研和指导。省科技厅8次带队赴北京向科技部社发司、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有关领导、专家专题汇报创建情况;7次在北京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对《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按照科技部召开的两次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以及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工作组多次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年10月29日下午,由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省科技厅具体负责,邀请孙汉董院士、陈景院士等10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对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咨询论证。临沧市示范区建设工作组代表对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审查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并经质询和讨论,一致同意推荐临沧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


批复全文

        国务院伢关于同意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19〕45号)


云南省人蝇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临沧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云政报〔2019〕13号)收悉。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沧市以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特色资源转化能力弱等瓶颈问题,集成应用绿色能源、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林特资源高效利用、现代信息等技术,实施对接国家战略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推进、边境经济开放合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支持临沧市全面落实和实施好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标。
        四、科技部要会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示范区发展规划桔、建设方案等事宜,请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会同相关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国务院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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