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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绿色食品按什么标准生产

来源:云南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网 时间:2019-12-08 11:05:03 阅读871 次

    今天我讲的内容是“绿色食品按什么标准生产”。食品包括农产品和加工品,国家要求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指原料使用,生产过程,直到包装、贮运,产品上市,都遵循一定规范,避免随意性,防止质量浮动,达到产品标准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农产品进行标准化生产,目前有一定进展。加工食品是工业化生产,都要求依据一定的工艺标准生产。

  绿色食品从1995年开始就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比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前了10年,从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可以说,绿色食品生产是我国标准化农业生产的先河。目前绿色食品标准已有170多个,包括生产环境准则、各种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准则、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农产品标准、加工食品标准、抽样检验准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准则等。绿色食品是按照一整套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的,绿色食品标准比相应的食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严,这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它规定了更多的食品安全项目,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及其代谢毒素、掺假物质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等。第二,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值更为严格,质量品质指标都达到优质产品要求,卫生安全指标的限量规定更低,许多项目规定为“不得检出”,保证了绿色食品的优质、安全特点。绿色食品标准是我国最早的质量认证食品的标准,它归属于农业行业标准中。绿色食品标准的水平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标准的水平,且超过了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的标准。绿色食品就是按照这种比普通食品更严的标准生产的。下面分几个方面讲绿色食品标准的内容。

首先讲农业生态环境,绿色食品要求的环境质量是很严的。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大气方面,产地周围5公里内或上风向20公里内有工业废气排放,或3公里内有燃煤烟气排放的,就须着重监测,不得污染农作物;(2)灌溉用水只允许用地表水或地下水,而且有水质要求,不允许污水灌溉;(3)农田如在生活垃圾或工业、医疗废弃物填埋场附近,农田附近有污水排放,或邻近有害元素的矿区,如铅矿、汞矿、镉矿、砷矿以及放射矿等,都要着重监测,看是否影响环境质量,进而污染农作物,一旦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标准,不允许生产绿色食品。

  在农业投入品方面,(1)国家规定一些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用于蔬菜、水果、茶叶,而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禁用于所有农作物,如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等;(2)任何准用的化学合成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不准重复多次使用;这就指导农业生产中农药的禁用和限用,即使允许使用的农药,也要保证安全间隔期,才能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农残要求,该要求比国家标准要严得多。

  肥料使用方面,除国家规定外,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

   (1)禁用硝态氮肥,最常用又便宜的是硝酸铵,还有硝酸钾、硝酸钠等,防止作物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积累,尤其在开花期和结果期;

   (2)同时使用有机肥和化肥的,有机氮含量应高于无机氮,由于有机肥中含氮量远低于化肥中的含氮量,因此有机肥用量远大于化肥用量。之所以有这要求,是为了防止土壤板结,利于土壤的团粒结构和水分、养分的渗透,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

   (3)要求农家肥应发酵腐熟,防止病菌、虫卵滋生,以免过多使用农药,污染农作物,这些要求均保证作物的安全,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饲料使用方面(包括鱼用饵料),比国家标准有更严的要求,饲料应达到绿色食品标准规定,表现为(1)禁用转基因饲料(如转基因的玉米、油菜籽及其秸秆等);(2)禁止在高能量饲料中添加工业合成油脂(如矿物油、石油裂解烃、肥皂生产的脂肪酸副产品等)和畜禽粪便;(3)禁用哺乳动物为原料的饲料喂养牛等反刍动物。

  兽药使用方面(包括渔药),除国家规定禁用的40种兽药外,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1)禁用磺胺类、有机磷类、喹诺酮类等兽药。允许使用的兽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屠宰或挤奶,保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规定;(2)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了畜禽饲养、屠宰加工和水产养殖的卫生要求,保证畜禽、水产和蜂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绿色食品的畜禽产品是经过从饲养到屠宰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

  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绿色食品标准依据食品安全要求,在国家允许使用的品种中还禁用以下3类:(1)人体内不易降解,会造成积累,如作为甜味剂的糖精、甜蜜素,作为防腐剂的苯甲酸钠等;(2)对人体有害或害处尚有争议的,如生产肉制品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3)仅为改善感官而添加的,如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糖类的二氧化钛以及其它食品中的化学合成色素等。以上3类,国家标准规定了使用限量,在现有科技水平上认为是安全的。但绿色食品基于可由确认无害的或危害更小的同类添加剂代替,而加以禁用,如糖精、甜蜜素可用蔗糖代替,或无需改观感官,如不加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和化学合成色素等。

  绿色食品标准除了规定以上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外,还规定了最终产品标准。食品中的安全项目主要是农业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及其代谢毒素,绿色食品标准对这些安全项目作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要求。特别要说的是加工食品的微生物,它是引起急性中毒的主要因素。生产中加热杀菌,最先杀死的是大肠杆菌,如杀菌后包装得密封,加工食品中不会检出大肠杆菌。否则,环境中大肠杆菌进入食品的同时,环境中其它细菌也有可能进入,包括致病菌。因此,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检验大肠杆菌都为阴性,大肠杆菌作为指示性微生物,表明杀菌后食品没有受到环境污染。为此,生产车间消毒,人员穿戴消毒服装,双层密封窗,灭菌空气交换,无菌包装等措施,以及贮存和运输不发生破袋等,要求规范生产,来保证食品不受环境污染。

  绿色食品按照一整套绿色食品标准进行生产,规范了每个操作要求。这种绿色食品标准的定位是严于国家标准,与世界发达国家标准的水平相当。依据绿色食品标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进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同时配合一系列行政文件,保证了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了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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